明泰铝业:明泰铝业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2021-07-10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
股份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数量为 1970.94 万
股,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锁数量为 19.50
万股,本次解锁股份共计 1,990.44 万股。
●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解
锁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
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4 日止,公示期满,
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决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4、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 2019 年 7
月 9 日为授予日,以 5.11 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14 元/股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授予 3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部
分预留权益授予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披露了《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其获授的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已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4,010.10 万股。
6、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向激励对象杜有东先生、雷鹏先生、王利姣女士、孙军训先生各自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 39.00 万股,确定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17 日,剩余预留权益的授予价
格 5.41 元/股。本次授予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全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剩余预留权益
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
7、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
留权益 156.00 万股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发布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8、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
核指标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宜,决定对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本次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005.05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上市流通。
9、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权益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一期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剩余
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共计 78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上市流通。
10、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股
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705 名激励
对象,其中李攀龙、魏军帅、郑万利、化媚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
符合解锁条件;肖军强、刘现尧、焦现治、孙柯、王幸梅 5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
部解锁的条件,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解锁股份 6.19 万股;其余
696 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授予股份解除限售 1964.75
万股,合计解锁股份 1970.94 万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
分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刘杰先生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解锁条件,解除限售股份
19.50 万股。鉴于公司考核指标满足《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及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期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990.44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上市流通。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
二期解锁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达成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条件,具
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1、锁定期已届满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
二期解锁股份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满 2 年,锁定期后为解锁期。截止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
份第二期解锁股份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时间条件已满足。
2、解锁的条件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已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
审计报告; 足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 励 对 象未 发 生前 述 情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形,满足解锁条件。
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
3、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005 万
以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元,较基数 2018 年归属于上市
基数,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63 万元
润较基数增长率不低于 20%(含本数)。 增长 115.90%,2020 年度公司业
绩满足解锁条件。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706 名首次授予及部分预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的前提下,
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中,李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
龙、魏军帅、郑万利、化媚 4
计划的解锁依据。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
名离职,授予限制性股票由公
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
司回购注销,肖军强、刘现尧、
锁当期权益,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焦现治、孙柯、王幸梅 5 名激
考核结果确定,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
励对象不满足全部解锁条件,
D-待改进四个等级。解锁期内考核若为 B-良好
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 解除限
及以上则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为 C-合格
售,其余考核结果均达到“良
则解锁 80%,剩余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好”以上。
若为 D-待改进则取消当期获授。
综上所述,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705 名激励对象,其
中李攀龙、魏军帅、郑万利、化媚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解锁
条件;肖军强、刘现尧、焦现治、孙柯、王幸梅 5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部解锁的
条件,解锁股份 6.19 万股;其余 696 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
锁条件,授予股份解除限售 1964.75 万股,合计解锁股份 1970.94 万股。2019 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刘杰先生的各项考
核指标均满足解锁条件,解除限售股份 19.50 万股。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所
持 1,990.44 万股符合解锁条件。
三、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激励对象股
票解锁情况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首次授予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5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5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预留部分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次解锁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次解锁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二期
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702 人。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1,990.4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92%。
单位:万股
已获授予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
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予限制性
号
票数量 数量 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化新民 副董事长 45.00 22.50 50%
2 刘杰 董事、总经理 39.00 19.50 50%
3 贺志刚 副总经理 39.00 19.50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23.00 61.50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 3887.10 1928.94 49.62%
三、合 计 4010.10 1990.44 49.64%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1,990.44 万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解锁数 变动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0,830,500 -19,904,400 926,100
的流通股份 3、其他 0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0,830,500 -19,904,400 926,100
无限售条件 A股 661,724,670 19,904,400 681,629,07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61,724,670 19,904,400 681,629,070
股份总额 682,555,170 0 682,555,17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 2019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期解锁事项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2019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据此可进行本次解锁。
六、备查文件
1、明泰铝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明泰铝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明泰铝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