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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明泰铝业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转债代码: 113025           转债简称:明泰转债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1.00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7.66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 年 5 月 11 日
     转股复牌日期:2022 年 5 月 11 日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发行
18.39 亿元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 11.49 元/股;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泰转债”,债券代码“113025”;因 2019 年 6
月 17 日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 11.30 元/股,2020 年
6 月 8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 11.20 元/股,2021 年
5 月 14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 11.00 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明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
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
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因此,“明泰
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
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分配,每股现金红利 0.28 元/股,转增 0.4 股,
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 P1=(P0-D)/(1+n)=(11.00-0.28)/(1+0.4)=7.66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即 2022 年 5
月 11 日生效。 明泰转股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停牌,2022 年 5 月 11 日起复牌
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