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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和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方案和预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
合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的发展战
略,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为公司运营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
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4、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内
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引贵




高 卫




李曙衢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