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明泰交通新材料评估报告2022-12-3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 1
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4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4
二、 评估目的 ................................................................................................................................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四、 价值类型 ...............................................................................................................................13
五、 评估基准日 ...........................................................................................................................14
六、 评估依据 ...............................................................................................................................14
七、 评估方法 ...............................................................................................................................16
八、 评估程序 ...............................................................................................................................27
九、 评估假设 ...............................................................................................................................28
十、 评估结论 ...............................................................................................................................29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31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2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33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34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 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
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
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
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
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
                     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11245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为拟进行的回购股权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范围是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评估范围以郑州
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
     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
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
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并最后确定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
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145,051.97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43,979.18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101,072.79 万元。总资产评估
值为 152,705.94 万元,评估增值 7,653.97 万元,增值率 5.28%;总负债评估值为 42,203.67
万元,评估减值 1,775.51 万元,减值率 4.04%;净资产评估值为 110,502.27 万元,评估
增值 9,429.48 万元,增值率 9.33%。
     收益法评估结果: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18,684.36万元,评估增值17,611.57万元,增值率17.42%。
    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论,即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8,684.36万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
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0日。超过
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以下事项: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明泰新材料申报房屋建筑物,共计109,473.00㎡,均未办理产权
证,具体明细如下:
                                                                                        建筑面积/容积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总层数          建成年月
                                                                                            (㎡)
   1              10KV 变电站               框架          1              2016/12            105.00
   2              低压配电室                框架          1              2016/12            105.00
   3               内装车间                钢结构         1              2018/12           16,128.00
   4              淬火炉车间               钢结构         1              2019/12            576.00
   5             双层复合车间              钢结构         2              2019/12           7,968.00
   6                办公楼                  框架          4              2019/12           6,000.00
   7            挤压大部件车间             钢结构         1              2019/12           76,041.00
   8                危废房                  砖混          1              2016/12            240.00
   9              循环水泵站                框架          1              2019/12            350.00
   10              空压机房                 框架          1              2019/12            550.00
   11              垃圾场棚                钢结构         1              2018/12           1,100.00
   12            项目部办公房               砖混          1              2016/12            220.00
   13               探伤房                  砖混          1              2016/12            40.00
   14                厕所                   砖混          1              2016/12            50.00

    企业承诺该部分房屋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
机构无关。对于该部分资产,其面积是企业根据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
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未
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
面积进行调整。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
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
                     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11245号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郑州
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在2022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项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为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资产评估报
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一)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简介:
     1.名称: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新材料”)
     2.注册地址:荥阳市广武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侧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化新民
     5.注册资本:壹亿叁仟陆佰肆拾玖万元整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317232686P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天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
车车辆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企业概况:
     (1)历史沿革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①2014 年 9 月,公司成立
     2014 年 7 月 14 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
意在荥阳市产业集聚区投资设立荥阳明泰新材料(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2014 年 9 月 27 日,明泰铝业作出股东决定,设立明泰新材料,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审议通过了《郑州明泰交
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取得了荥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
     成立时,明泰新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6,5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10,000.00        6,500.00         100.00%          货币

     ②2016 年 1 月,注册资本变更
    2015 年 12 月 23 日,明泰铝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明泰新材料增资 20,000 万元,其中
2,000.00 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另外,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500 万元缴纳其
前期剩余未缴纳股本款项。
     同日,明泰铝业作出股东决定,将明泰新材料注册资本增加至 12,000 万元,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缴足。
     截至 2016 年 8 月,明泰新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2,000.00         100.00%          货币

              合计                      12,000.00       12,000.00         100.00%          货币

     ③2020 年 12 月,注册资本及股权变更
    2020 年 12 月 17 日,明泰新材料做出股东会决议,由原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转
增注册资本为 13,649.00 万元,由巩义市睿创企业管理中心缴纳 511.00 万元,巩义市明
创企业管理中心缴纳 471.00 万元,巩义市明睿企业管理中心缴纳 426.00 万元,杜有东
缴纳 511.00 万元,杜有东缴纳 50.00 万元,化新民缴纳 40.00 万元,朱志扬缴纳 40.00
万元,刘杰缴纳 28.00 万元,孙军训缴纳 25.00 万元,王利娇缴纳 25.00 万元,贺志刚
缴纳 25.00 万元,雷鹏缴纳 8.00 万元。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股权变更后,明泰新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
                         12,000.00                12,000.00                      87.92%                货币
    有限公司

巩义市睿创企业管
                          511.00                      511.00                     3.75%                 货币
      理中心

巩义市明创企业管
                          471.00                      471.00                     3.45%                 货币
      理中心

巩义市明睿企业管
                          426.00                      471.00                     3.12%                 货币
      理中心

     杜有东                50.00                      50.00                      0.37%                 货币
     化新民                40.00                      40.00                      0.29%                 货币
     朱志扬                40.00                      40.00                      0.29%                 货币
      刘杰                 28.00                      28.00                      0.21%                 货币
     孙军训                25.00                      25.00                      0.18%                 货币
     王利娇                25.00                      25.00                      0.18%                 货币
     贺志刚                25.00                      25.00                      0.18%                 货币
      雷鹏                 8.00                        8.00                      0.06%                 货币
      合计               13,649.00                13,649.00                      100%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未发生变化。
     (2)主营业务
     明泰新材料主营经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铝型材。
     9.财务状况
     明泰新材料最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资产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6,608.35                               149,876.37              145,051.97
     负债总额                             29,489.49                                47,577.63               43,979.18
      净资产                              97,118.86                               102,298.74              101,072.7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58,952.78                                79,607.47               73,166.77
     利润总额                              6,867.31                                 5,203.94                -1,202.62
      净利润                               6,044.19                                 5,143.37                -1,225.95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未经审计

    审计报告号         大华审字[2021]160116 号                 大华审字[2022]160008 号             未经审计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未经审计

     10.主要会计政策
     明泰新材料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1.明泰新材料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2022 年 12 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明泰
新材料被河南省认定机构 2022 年认定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已完成公示。明泰新材
料 2022 至 2024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二)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
      (三)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无。


       二、 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
购股权并减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回购股权行为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相关经济行为文件已经收录于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附件中。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明泰新材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根据评估目的及上述评估对象,本次评估范围为明泰新材料于评估基准日
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总资产账面值为 145,051.97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43,979.18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101,072.79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78,382.09 万元;非流动资
产 66,669.88 万元;流动负债 41,347.38 万元,非流动负债 2,631.8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1       流动资产                                                                           78,382.09
  2       非流动资产                                                                         66,669.88
  3       其中:债权投资                                                                             -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4     其他债权投资                                                                                  -
  5     长期应收款                                                                                    -
  6     长期股权投资                                                                                  -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     投资性房地产                                                                                  -
 10     固定资产                                                                              57,328.77
 11     在建工程                                                                               2,418.11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3     油气资产                                                                                      -
 14     使用权资产                                                                                    -
 15     无形资产                                                                               6,144.45
 16     开发支出                                                                                      -
 17     商誉                                                                                          -
 18     长期待摊费用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8.56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     资产总计                                                                             145,051.97
 22     流动负债                                                                              41,347.38
 23     非流动负债                                                                             2,631.80
 24     负债总计                                                                              43,979.18
 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1,072.79

      1.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房屋建(构)筑物类资
产、设备类资产及在建工程,其中:
    (1)货币资金主要是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等的大额存
单、理财产品、银行存款。
      (2)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铝型材销售款。
    (3)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用铸棒、
备品备件、废料等,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正常使用,废料可正常销售;产成品主要为
生产完成的车体、挤压件、内装件等铝型材,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正常销售;在产品
主要为各分厂加工中的直接材料;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发出的铝棒、铝管等铝型材。
      (4)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我和构筑物,其中:
    房屋建筑物共计 14 项,总建筑面积 109,473.00 平方米,建成于 2016 至 2019 年间,
主要有挤压大部件车间、内装车间、办公楼等,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可正常使用。
      上述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构筑物共计 8 项,建成于 2015 年至 2019 年,主要是厂区围墙、大门、车棚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可正常使用。
      (5)设备类资产包含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其中:
      1)机器设备:明泰新材料申报机器设备共计 2057 项,购置于 2015 年至 2022 年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间,主要设备为挤压机、挤压机辅机、铝棒感应加热炉、五轴五联动龙门加工中心、
10KV 开闭所等。经现场勘察,截至评估基准日,申报设备状况均为良好,均可正常使
用。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申报设备中依据相关规定需要定期检测的设备,检测结果均
为合格,检测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均可正常使用。
    2)运输车辆:明泰新材料拥有运输车辆共计 12 辆,购置于 2016 年至 2022 年间,
通过查看上牌车辆证件,车辆年检均在有限期内,证载权利人为明泰新材料。经现场
勘察,截止评估基准日,车辆车况均较为良好,均可正常使用,可以正常上路行驶。
    3)电子设备:明泰新材料申报电子设备共计211项,大部分为电脑、空调、打印
机、监控设备和电动平移门等,设备购置时间为2015年至2022年间。经现场勘察,截
至评估基准日,申报设备状况均为良好,均可正常使用,能满足企业需要。
    (6)在建工程:明泰新材料申报的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设备,挤压机及加热炉
等,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完工验收。
       2.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1)明泰新材料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明泰新材料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在用的各种软件。
       1)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计2项,全部为工业出让地,证载权利人为明
泰新材料,详细信息如下:
                                                                        用地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土地用途       面积(m)
                                                                        性质
        豫(2016)荥阳市不动    荥阳市广武路与建设路
 1                                                       2016-08        出让     工业         140,664.00
        产权第 0000050 号           交叉口西南角
        豫(2017)荥阳市不动    荥阳市广武路与建设路
 2                                                       2017-07        出让     工业           3,137.63
        产权第 0007198 号           交叉口西南角

       2)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名称和内容           取得日期     法定/预计使用年限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1    敏捷安全卫士软件 01             2016-11-01                  3.00          10,256.41                 -
  2    网络系统                        2017-01-01                  3.00            4,580.00                -
  3    敏捷安全卫士软件 02             2017-08-01                  3.00            6,837.61                -
  4    NC 企业管理软件                 2020-01-01                  5.00        1,203,623.31    521,595.75
  5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               2022-08-24                   5.00          25,663.72      24,380.53
  6    三维软件                       2022-08-11                   5.00         264,727.41     251,491.05
  7    云桌面                         2022-10-08                   5.00          27,433.63      26,976.40

       (2)明泰新材料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明泰新材料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 133 项专利权,其中,116 项已授权,
剩余 17 项处于实质审查阶段,除 1 项专利权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
余申请人均为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明细如下: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授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专利权)人
                                                                                                    状态
 1 地铁车体地板正面自动焊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84594.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 地铁车顶正面拼装空调平顶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88895.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 地铁车体的端部底架焊接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82714.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 地铁车体地板反面自动焊工艺装备         实用新型    201721582716.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 地铁车体端墙反面组焊工艺装备           实用新型    201721584601.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6 地铁车体零部件打磨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83794.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7 地铁侧墙正面自动焊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62034.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 地铁车顶正面自动焊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62031.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 地铁侧墙调修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63026.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 地铁车体地板焊后清灰小推车            实用新型    201721582711.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 地铁车体端墙正面组焊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84602.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 地铁侧墙反面自动焊工艺装备            实用新型    201721563027.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3 地铁车体的底架总成焊接装备            实用新型    201721586445.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4 地铁车顶反面自动焊工艺装备            实用新型    201721563743.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5 渗透探伤刷涂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5842.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6 挤压机导路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1615.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7 地铁车体挠度测量简易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6052.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8 挤压机在线淬火风口防进水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1614.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9 紧扣抓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2493.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0 端横梁组焊工装                        实用新型    201822045843.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1 立柱型材打磨固定工艺装备              实用新型    201822045815.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2 铝合金车体挠度预制工装                实用新型    201822046051.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3 门立柱加工夹紧工艺装备                实用新型    201822045883.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4 侧墙上边梁快速装夹机加工工装          实用新型    201822045901.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5 扭拧校直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1624.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6 金属圆柱体压光刀具                    实用新型    201822045884.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27 渗透探伤清洗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5902.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实质
 28 立柱型材打磨固定工艺装置              发明专利    201811491054.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实质
 29 端横梁组焊设备                        发明专利    201811491145.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30 低废品率的铝型材的压弯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2045846.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1 铝蜂窝弧形板粘接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0520684.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2 铝板与钢板铆接成型专用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0520683.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3 一种弯管机快速尺寸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0530008.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4 一种铝蜂窝结构舱门盖                  实用新型    201920530027.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5 高铁用 5083 铝合金板材及其生产方法 发明专利       201410815173.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
       对 T6 状态 6005A 铝合金型材进行变半
 36                                        发明专利   201910308510.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径弯曲的方法
                                                                                                    实质
 37 铝蜂窝弧形板粘接成型装置及方法        发明专利    201910308521.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38 大型加工件型材切割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1935478.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9 端墙侧墙板组焊成型旋转工装            实用新型    201921936442.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授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专利权)人
                                                                                                 状态
 40 端墙上墙板组焊成型旋转工装          实用新型   201921935443.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1 防喷溅树脂搅拌器                    实用新型   201921936441.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2 扶手安装座压型模具                  实用新型   201921935683.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3 轨道交通车头顶部骨架焊接支撑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1935477.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4 轨道交通车头前端骨架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1921936443.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5 空心铝型材 S 形弯曲一次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1935682.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6 铝合金前保险杠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1935685.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7 长度可调式门碰                      实用新型   201921936541.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8 型材扭拧度调整装置                  实用新型   201921935476.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49 压绳式检查门开度限位器              实用新型   201921936444.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0 轨道车辆铝合金门立罩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66611.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1 卡车前保险杠组合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66610.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2 内装侧墙板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66613.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对地铁车体进行支撑的三点支撑防变
 53                                     实用新型   202020665307.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形简易装置
 54 三维弯曲管材快速检验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0666609.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5 震荡式搅拌器                        实用新型   202020666608.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6 轨道车辆侧墙板补强粘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66612.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7 轨道车辆窗口圆角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65348.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58 半封闭腔体焊接件的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65309.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实质
 59 半封闭腔体焊接件的焊接工装          发明专利   202010346549.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60 轨道车辆玻璃钢门立罩成型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77659.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实质
 61 轨道车辆玻璃钢门立罩成型工装        发明专利   202010352403.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62 铝合金型材多曲面弯曲模具            实用新型   202020679128.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实质
 63 铝合金型材多曲面弯曲模具            发明专利   202010351398.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64 焊机送丝悬挂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0677658.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实质
 65 焊机送丝悬挂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351399.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改善分流模焊合质量的新型压余剪切                                                          实质
 66                                     实用新型   202020677624.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结构                                                                                      审查
                                                                                                 实质
 67 直角边平面校平辅助工具              实用新型   202020679129.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球面式铝合金车体组焊任意角度可旋                                                          实质
 68                                     实用新型   202020677656.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转式工装                                                                                  审查
                                                                                                 实质
 69 可移动可固定升降平台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0677610.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实质
 70 高效节能圆管内壁抛光打磨机          实用新型   202020691057.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实质
 71 高效节能圆管内壁抛光打磨机          发明专利   202010357928.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实质
 72 地铁车体地板宽度调整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0692586.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实质
 73 地铁车体地板宽度调整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0357927.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授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专利权)人
                                                                                                 状态
                                                                                                 实质
 74 轨道车辆底板边梁专用吊具            实用新型   202020692588.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实质
 75 轨道车辆底板边梁专用吊具            发明专利   202010357958.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审查
 76 侧顶弯梁组焊成型旋转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0691020.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77 一种铝合金型材用定位冲孔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192134.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78 一种铝合金型材凹陷修复的调校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192172.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79 一种地铁铝合金型材转运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193455.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0 一种铝合金型材加工用粉尘收集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193476.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1 一种轨道车辆上板检查门防脱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193478.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2 一种汽车保险杆打磨抛光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212258.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3 一种铝合金型材加工用喷涂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212237.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4 一种铝合金型材探伤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212245.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5 一种管材加工用环形打孔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1212827.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6 一种轨道车辆内装木纹膜贴装设备      实用新型   202021212235.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7 一种城市轨道车辆教学用车            实用新型   202022408358.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8 大截面异型空心铝合金型材专用吊具    实用新型   202023052487.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89 移动式滚轮拖架                      实用新型   202023052518.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0 玻璃钢材质产品气泡检测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3065741.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1 用于地铁端墙型材加工的专用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3096317.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2 多层圆孔中心找正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3096357.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3 工业用轨道地爬车                    实用新型   202023096352.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4 多点过定位可旋转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3096324.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5 U 形圆管弯管模具                    发明专利   202011503562.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6 用于端部插条的新型弯管机            实用新型   202023065770.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7 轨道交通用框架类部件拼焊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3096358.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8 具有机头复位指示功能的拉伸机        实用新型   202023099134.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99 模具用新型中环                      实用新型   202023099211.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0 特种车辆行走架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023052512.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1 轨道车辆下盖板加工工装              发明专利   202011497551.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2 地铁地板插条的机加工与检验工装      发明专利   202011503528.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3 一种具有冷却功能的中垫装置          发明专利   202011519772.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4 一种铝合金车体模块化快速切换工装    实用新型   202121543585.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5 一种圆管挤压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268529.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6 一种切斜度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254469.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7 一种铝型材整形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968544.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8 一种多弧面车顶板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968574.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09 一种地爬车运输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968571.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一种用于焊接的定位和压紧可调式焊
110                                     实用新型   202121968558.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接工装
111 一种房车可拆卸式鹅颈成型工装        实用新型   202121624804.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2 一种升降式压紧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624789.X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授权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专利权)人
                                                                                                状态
113 一种轨道交通司机室骨架拼焊工装     实用新型   202121692261.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4 一种地铁司机室后端墙通道门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692311.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5 一种挤压铝型材淬火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967640.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6 一种辅助锯床切割定尺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758428.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7 一种铝合金车体底架正组总组成工装   实用新型   202121781243.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8 一种 U 型托盘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781882.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19 一种铝挤压机用模具开模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793009.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0 一种轨道车辆侧墙组焊工装           实用新型   202121793345.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1 一种感应加热炉上料辊道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793356.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2 一种脱模剂使用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927044.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3 一种送料器固定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1927035.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4 一种司机室铝合金骨架组焊装置       实用新型   202122379866.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5 一种地铁中特殊框架组装焊接工装     实用新型   202122380949.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6 一种小腔体铝合金型材内壁打磨工具   实用新型   202122380944.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7 具有定位功能的拉伸机               实用新型   202023099203.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8 集焊接打磨于一体的侧墙支撑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3114196.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29 多立柱垂直焊接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2023065786.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130 一种双头锯用伸缩卡具               实用新型   202023099204.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一种城市轨道交通铝合金悬臂梁式吊
131                                  实用新型     202222012898.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座
    一种防止中空铝型材弯曲时变形的装
132                                  实用新型     202221596750.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置
133 一种铝型材弯曲半径可调式压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2221595124.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授权

       3.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主要为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
评估值)。
       无。


       四、 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及具体评估对象,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市场价值类型是由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等资产评估基本要素满
足市场价值定义的要求。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五、 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选定该基准日主要考虑该日期与评估目的预计实现的时间相近,以保证评估结果
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
影响。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 日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 月 23 日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通过);
    9.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8〕170 号);
    10.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16〕36 号);
     11.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8〕32 号);
    12.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
署〔2019 年〕第 39 号);
     13.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4. 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10.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 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1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3.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5.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6.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17. 《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2020》(中评协〔2020〕31 号);
     18.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四) 权属依据
      1. 不动产权证及专利证书;
      2. 车辆行驶证;
      3.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4. 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2.《2022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
    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
      5.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规划资料;
      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
      7.《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
      8.《郑州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2 年第二季度);
      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6〕
48 号);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 号);
    1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1 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
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 号);
      1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历史经营数据;
      1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来年度经营预算资料;
      14. 评估人员现场座谈、勘察记录;
      15. 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了解、收集的资料;
      16. 其他相关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3.《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4.明泰新材料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
     5.明泰新材料提供的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
     6.明泰新材料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
     7.《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8.wind 资讯相关数据;
     9.iFinD 数据库相关数据;
     10.其他相关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
种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
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
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
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我们对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
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等的了解:明泰新材料是一家以生产加工铝型材、轨
道交通车体及配装件为主的企业,2014 年成立,依托母公司资源,为郑州地铁 1、3、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 等多条线路提供车体、配装件等产品,同时生产销售铝型材。明泰新材料成立以来,
业务量逐渐扩大,收入、利润稳定增长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的再取得成本
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
    由于我国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尽完全,类似交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
少;上市公司中在经营方向、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多个因素方面与被评估单位可以
匹配一致的个体较少不能满足市场法评估条件,因此,市场法不适用于本次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进行,在比较两种评估方
法所得出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二)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对申报单位评估现场工作日库存现金进行监盘并
倒推至评估基准日的方法确定评估值,对于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
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发函询证,查阅相关的理财合同,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回函核对。核对无误后,对企业
的大额存单、理财以本金加利息的金额为评估值,其他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与报表、总账和明细账核对一致;核实了
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核对无误后,
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3)应收票据
    获取评估申报明细表,与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
原始凭证、查看票据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出票日
期、到期日、金额等,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4)应收款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
     获取评估申报明细表,与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在核查账簿、原始凭证,在进
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适当客户进行函证,对不能回函的客户,采用
替代检查程序,查阅相关销售发票、合同、发货单等原始凭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账龄分析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及未来可收回金
额的评估风险损失确定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在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应收款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后,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坏账准备
评估值按零值计算。
     (5)存货
     评估范围内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
     A. 关于原材料的评估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原材料主要为生产用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等。其价格组成包括购买价、运杂费
等。经调查,企业大部分原材料、辅助材料周转较频繁,且保管质量较好,对于冷背、
残次、毁损变质物品处理较及时,申报评估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多为近期购置,评估
人员查阅最近的存货进出库单、获取盘点记录,核实领用未报账材料出入库情况,按
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经核实,企业对废铝采用加权平均计价方法进行核算,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数量
乘以现行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B.关于产成品的评估
     按不含税出厂销售价格减去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所得税及适当的净
利润后作为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出厂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
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参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
教育附加等;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相关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
     d.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研发费用
     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r 为利润实现风险折扣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
     C.在产品
    评估人员首先核查了在产品的出入库单,账面成本构成合理。根据现场清查、盘
点核实的情况,评估人员依据现场调查、查阅企业近期生产过程的有关数据,按账面
实际发生额确定评估值。
     D.发出商品
    获取发出商品评估申报明细表与总账、明细账核对是否一致;查阅有关合同、协
议和凭证,核对发出商品品种、数量和金额库存商品出库单是否一致。在以上程序基
础上,其评估方法同产成品。
     2.关于其他权益工具的评估
    对无实际控制权的其他权益工具,评估人员根据投资协议、章程、被投资单位评
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经综合分析后,按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
净资产乘以企业所持有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其他权益工具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持股比例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在确定其他权益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由于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折
价。
     3.关于机器设备的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
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重置成本法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其他费用和资
金成本等部分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
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设备类资
产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应扣减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
输费用较低,其重置全价参照基准日时点左右的市场不含税购置价确定。
     ①设备购置费的确定
    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能够查询到基准日时点左右市场价格
的设备,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不能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2022 机电
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等资料及网上询价来确定其购置价。
     ②运杂费的确定
    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
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如供货条件
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时(即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③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等资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
易程度,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
负责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安装费。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
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④基础费的确定
    设备基础费是指建造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所发生的人材机等费
用。对需要有基础才能安装的大型设备,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等资
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及体积大小等,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基础费
率计取。对小型、无须安装基础或基础费已在对应房屋里面考虑的设备,则不考虑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1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基础费。
     ⑤其他费用的确定
    参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1 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
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 号) 以及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结合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前期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⑥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为评估对象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对于本项目,依据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选取合理工期并以评估基准日同期 LPR 利率、建设期内资金均匀
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设备含税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其他费用)×贷
款利率×合理建设工期×1/2
     ⑦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
     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设备含税购置价/(1+增值税率)×增值税
率+(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额
     各项费用具体可抵扣增值税税率依据[2016]36 号文和[2019]39 号文相关规定确定。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年限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进而计算
其年限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②勘查成新率
    对于机器设备,通过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运行记录、检修记录、安全性能检验报
告等资料,并向设备管理及使用人员了解有关情况。评估人员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
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设备的勘查成新率。
     ③综合成新率
    评估人员根据年限法成新率和勘查成新率计算的情况,分析两种方法各自的优缺
点,采用加权的方式合理确定待估设备的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查成新率×6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和电子设备则直接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对于部分购置时间较长但二手市场交易活跃的电子设备采用二手市场价作为其
评估值,对于经现场勘察后认定为报废的设备,以其拆零变现后的价值估计数额作为
其评估值;对于经现场勘察后认定为无实物的设备,则不再估算其评估值。
     (2)市场比较法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另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无同款车型在售的车辆,则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在近期二手车交易市场中选择与估价对象处于同一供求范围内,具有较强相关
性、替代性的可比实例,根据估价对象和可比实例的状况,对尚可行驶里程、交易日
期因素和交易车辆状况等影响二手车市场价格的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和修正,评估出估
价对象的市场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价格×车辆行驶里程修正系数×车辆经济耐用年限修正系
数×车辆状况修正系数×车辆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车辆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平均比准价格=(可比实例 A+可比实例 B+可比实例 C)÷3
     市场法评估值=平均比准价格
     4.关于房屋建(构)筑物的评估
     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前期费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①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可通过查勘待估建(构)筑物的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查工
程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情况,采取不同估价方法分别确定待估建(构)筑物
建安工程综合造价。一般综合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重编预算法、决算调整
法、类比系数调整法、单方造价指标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来确定估价对象的建安工
程综合造价或同时运用几种方法综合确定估价对象的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重编预算法:以待估建筑物的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预决算资料为基础,结合现
场勘察结果,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按各地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出
评估基准日各个主要建筑物和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的工程造价,并计入评估基准日现
行的国家及各地对建设项目收取的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后,根据工程建设合理工期
计算资金成本,得出建筑物的重置成本。
    决算调整法:对于评估对象中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的建(构)筑物,
评估人员通过对待估建(构)筑物的现场实地查勘,在对建(构)筑物的各项情况等
进行逐项详细的记录后,将待估建(构)筑物按结构分类。从各主要结构类型中筛选
出有代表性且工程决算资料较齐全的的建(构)筑物做为典型工程案例,运用决算调
整法,以待估建(构)筑物决算资料中经确认的工程量为基础,分析已决算建(构)
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各项构成费用,并根据估价基准日当地市场的人工、材料等价
格信息和相关取费文件,对已决算建(构)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进行调整,最后经
综合考虑待估建(构)筑物及当地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建安工程综合造价。
    本次评估,委托评估的建(构)筑物规模大、类型杂、项数多,因此,在计算重置
价值时将委托评估的建(构)筑物进行分为三大类:A 类为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
筑物;B 类为一般建(构)筑物;C 类为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重编预(概)算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
价,即以依据待估建(构)筑物的实体特征,测算其主要工程量,套用现行工程预算价
格、费率,计算其建安综合造价。
     一般建(构)筑物:根据典型房屋和构筑物实物工程量,按照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定
额(或指标)和取费标准及当地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确定其综合造价;计算出典型
工程综合造价后,再运用类比法对类似房屋和构筑物进行分析,找出其与典型房屋和
构筑物的差异因素,进行增减调整,从而计算出与典型工程类似的房屋和构筑物的综
合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②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是指国家及当地地方政府规定收取的建设费用及建设单位为建
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建筑造价外的其他费用。参照财建[2016]504 号、《计价格(2002)10
号、发改价格〔2007〕670 号以及其他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结合项目实际
建设情况,确定前期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③资金成本(建设期贷款利率)
    资金成本为评估对象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对于本项目,依据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选取合理工期并以评估基准日 lpr、建设期内资金均匀投入考虑。
     (2)综合成新率的评定
    ①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综合确定,其
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年限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成新率(%)=剩余经济使用年限/(剩余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将影响房屋成新率程度的主要因素分为三部分:结构部分(基
础、主体、屋面)、装饰部分(门窗、内外装修及其他)、设备部分(水、电)。通过
上述建(构)筑物造价中的 3 类影响因素各占的权重,确定不同结构形式建筑物各因
素的标准分值,根据现场勘察实际情况确定各分类评估分值,根据此分值确定现场勘
察成新率。
    ②对于单价价值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并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修正后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成新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5.关于在建工程的评估
     (1)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
核对后,以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在建工程
费用支付合理,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基本一致,且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在
确定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合理工期和评估基准日利率加计资金成本确定评估
值。
     6.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首先进行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
率、土地情况、建筑结构等情况的核实,并与有关人员座谈,了解土地四至,交通状
况,周边环境,土地开发现状,规划与现行实施状况。然后进行了相关市场调查,收
集当地政府公布的有关基准地价文件、当地土地取得费等有关资料,取得土地评估的
计价依据。
    本次评估地价为待估宗地登记土地用途、实际开发程度及实际容积率下,于评估
基准日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在根据所收集掌握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分别运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对委
估宗地进行综合评定估算。
     (1)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
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计
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
     =土地取得费+有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在求取一宗待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较近时
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土地实例加以比较对照,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
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评估对象在评估期日地
价的一种方法。其公式为:
     待估宗地价格
     =比较实例宗地价格×(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交易日期地价指数/待估宗地评估期日地价指数)
     ×(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7.关于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公司外购的还在使用中的各种软件及自主研发专利技术等。
评估人员了解了上述无形资产的主要功能和特点,核查了无形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
付款凭证等资料,没有发现权属纠纷现象。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1)对于正常使用的专用软件,按实际摊销余额确定为评估值。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3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对于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采用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从法律、经济、技术及获利能力角度分析确定无
形资产的存在性,计算出未来一定期间内由该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分成额,选取适当
的折现率,将收益分成额折现即为委估无形资产的价值。采用收入分成法能较合理测
算被评估企业专利所有权的价值:
     其基本公式为:
            n
                  Fi  w  (1  T )
     P=
           i =1      (1 + r )i

     式中:p—无形资产的评估值;
     r—选定的折现率;
     n—评估预测年限;
     Fi—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的销售收入;
     w—销售收入的分成率;
     T——所得税率。
     其中:
     ①收入分成率计算公式如下:
     K=m+(n-m)× l
     式中:K--待估收入分成率;
                  m—分成率的取值下限;
                  n--分成率的取值上限;
                  l--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②收益年限
    确定科技成果的超额经济寿命期可以根据技术资产的更新周期评估剩余经济年
限。技术资产的更新周期有两大参照系,一是产品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
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二是技术更新周期,即新一代技
术的出现替代现役技术的时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获取评估申报明细表,与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
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以证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9.关于负债的评估
    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
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对负债,评估人员根据
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企业实际应承担的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4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负债确定评估值。
     (三)收益法介绍
     1.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2.收益法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
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之上。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
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
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
折现模型。
     3.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的基
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首先
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基
准日的其他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得到整体企业价值,并由整体企业价值扣减
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1)
     式中: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式中: B = P +  Ci + Q                (2)
                    n
                             Ri            Rn
             P=                      +
                   i =1   (1 + r ) i
                                       r (1 + r ) n                                             (3)

     式中: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及非经营性净资产的价值
             Q:评估对象未纳入报表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Ri:预测期内第 i 年的预期收益,本次评估收益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5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Rn:为未来第 n 年及以后永续预期收益
              r:折现率
              n:收益预测期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
变动(4)
     式中:
     资本性支出=资产更新投资+新增长期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
(5)
     (3)预测期
    被评估单位为正常经营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出现影响持续经营的因素,故本次
收益年限采用永续方式。
     (4)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r =(1  t) rd  wd + re  we                                       (6)
     式中:
     t:所得税率;
     rd:债务成本;
     Wd:可比公司的债务比率;
                                      D
                           wd =
                                  ( E + D)                                                  (7)

     We:可比公司的股权资本比率;
                                      E
                           we =
                                  ( E + D)                                                  (8)

     re:股权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股权资本成本;
     re=rf+βe×(rm-rf)+ε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股权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6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D
      e =  u  (1 + (1  t )      )
                              E                                                           (10)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D、E: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八、 评估程序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
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如下:
     (一)明确前期事项,接受评估委托
    与委托人沟通,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
本事项,就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
     (二)编制评估计划,展开现场调查
    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1.前期准备
     针对本项目业务特点及资产分布情况,我公司根据项目需要组建相应工作小组。
     对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申报工作培训,以便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及
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遇到的
问题进行解答,指导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对评估范围内资产及负债进行初步自查及准
备评估资料。
     2.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填报及相关资料的准备
    与企业相关的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助企业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申报
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进行填报,同时准备收集相关资料。
     (2)初步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通过翻阅有关资料,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后,仔细核对各申
报表,初步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项目不明确及钩稽关系不合理等情况,同时反
馈给企业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3)现场调查
    结合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的特点,对主要资产财务、经营类资料进行核查,
对主要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如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对企业过往的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进行现场访谈。
     3.尽职调查
     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1)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7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理结构;了解评估对象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2)了解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了解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等历史经营状况,了解其经营
计划、发展规划;
     (4)了解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5)了解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6)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三)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1.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委托人或者其
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等资料,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
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其他资料。并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资产评
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进行确认。
     2.评估人员依法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3.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四)评定估算及出具评估报告
    1.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
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2.遵循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在不影响对评
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
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并决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
告。
     (五)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编制资产评估档案,遵循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


      九、 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
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
    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
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3.持续使用假设
    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
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8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特别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 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
方面基本一致。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6.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
向保持一致。
     7.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 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收入
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被评估单位规划预测发展。
     9. 假设被评估单位能持续享受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10.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
日时成立,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将
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 145,051.97 万
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43,979.18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101,072.79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
为 152,705.94 万元,评估增值 7,653.97 万元,增值率 5.28%;总负债评估值为 42,203.67
万元,评估减值 1,775.51 万元,减值率 4.04%;净资产评估值为 110,502.27 万元,评估
增值 9,429.48 万元,增值率 9.33%。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78,382.09       78,477.04         94.95          0.12%
2   非流动资产                               66,669.88       74,228.90       7,559.02        11.34%
3   其中:债权投资                                   -            0.00
4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5   长期应收款                                       -            0.00
6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           35.82         -264.18        -88.06%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29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9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10   固定资产                                57,328.77        63,737.27       6,408.50        11.18%
11   在建工程                                 2,418.11         2,449.22         31.11          1.29%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13   油气资产                                        -             0.00
14   使用权资产                                      -             0.00
15   无形资产                                 6,144.45         7,832.08       1,687.63        27.47%
16   开发支出                                        -             0.00
17   商誉                                            -             0.00
18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8.56           174.50         -304.06        -63.54%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21   资产总计                               145,051.97       152,705.94       7,653.97         5.28%
22   流动负债                                41,347.38        41,347.38
23   非流动负债                               2,631.80          856.29       -1,775.51        -67.46%
24   负债总计                                43,979.18        42,203.67      -1,775.51         -4.04%
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1,072.79       110,502.27       9,429.48         9.33%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01,072.79万元,采用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8,684.36万元,评估增值17,611.57万元,增值率
17.42%。
      (三)结论确定
    经分析,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 118,684.36 万元更能公允反映明泰新材料于本次评
估目的下的价值,主要理由为:
    资产基础法主要基于企业财务报表上的显性资产及负债为基础进行,不能完全反
映企业拥有相关资质、市场资源、研发及管理团队资源、客户资源及商誉等对公司收
益形成贡献的无形资产价值,造成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收益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
的评估技术思路较好地体现了资产的“预期原则”,其未来收益现值能反映企业占有
的各项资源对企业价值的贡献,使评估过程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和增长能
力,能将企业拥有的各项有形和无形资产及盈利能力等都反映在评估结果中,从而使
评估结果较为公允;同时从投资的角度出发,一个企业的价值是由企业的获利能力所
决定的,股权投资的回报是通过取得权益报酬实现的,股东权益报酬是股权定价的基
础。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对应评估对
象的价值内涵,因此本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118,684.36万元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起计算,
至2023年10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0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一)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截至评估基准日,明泰新材料申报房屋建筑物,共计109,473.00㎡,均未办理产权
证,具体明细如下:
                                                                                           建筑面积/容积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总层数          建成年月
                                                                                               (㎡)
   1                10KV 变电站                框架          1              2016/12            105.00
   2                 低压配电室                框架          1              2016/12            105.00
   3                  内装车间                钢结构         1              2018/12           16,128.00
   4                 淬火炉车间               钢结构         1              2019/12            576.00
   5                双层复合车间              钢结构         2              2019/12           7,968.00
   6                   办公楼                  框架          4              2019/12           6,000.00
   7               挤压大部件车间             钢结构         1              2019/12           76,041.00
   8                   危废房                  砖混          1              2016/12            240.00
   9                 循环水泵站                框架          1              2019/12            350.00
   10                 空压机房                 框架          1              2019/12            550.00
   11                 垃圾场棚                钢结构         1              2018/12           1,100.00
   12               项目部办公房               砖混          1              2016/12            220.00
   13                  探伤房                  砖混          1              2016/12            40.00
   14                   厕所                   砖混          1              2016/12            50.00

    企业承诺该部分房屋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
机构无关。对于该部分资产,其面积是企业根据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
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未
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
面积进行调整。
       (二) 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无。
       (三) 抵押、担保、未决事项及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未发现。
       (四) 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无。
       (五) 重大期后事项
        未发现。
    (六) 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
的情况
        无。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1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人
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资产评估报告中涉
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评估单位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
以及我们在 wind 数据库和 iFinD 数据库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
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
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这并不
代表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
    3.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4.我们获得了明泰新材料盈利预测,该盈利预测是本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的主要
依据之一。我们对明泰新材料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采信了明泰
新材料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我们对明泰新材料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明泰新材料
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5.本次评估,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
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
下,通过现场调查得出。
    6.本次评估,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
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真
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判断。
     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对特别事项予以关注。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报告结论仅限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下有效。同时,本次评
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
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
格等对资产价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
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
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2
                              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回购股权涉及的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评估对象涉及的权属证明文件;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公告》(2017-0096号);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收益法评估汇总表;
      资产评估汇总表及明细表。




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1 栋 13 层      邮箱:zhongtianhua@zthcpv.com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