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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卫通: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2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能与中星 18 号卫星建立有效连接,
后续与卫星建立连接的可能性很低,即使重新建立连接,卫
星也不具备正常通信服务能力。
      2.公司已向保险商提交损失证明,公司认为中星 18 号
卫星符合发射保险保单条款下的全部损失情况,正在积极推
进后续理赔工作。
      3.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公司认为,通过发射保险理赔后,
如果获得全额赔付,公司不会产生投资净损失,也不会对公
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获得保险赔付款后,公司将对保险赔付款进行专户存
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确保保险赔付款用于后续卫星资源建设项目。


      2019 年 8 月 19 日 20 时 03 分,中星 18 号卫星在西昌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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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升空,星箭分离正常,但卫星工作异常。
中星 18 号卫星的所有权及风险自发射时点起转移至中国卫
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述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现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卫星故障调查结论
    中星 18 号卫星工作异常后,公司成立了应急工作组,
积极组织开展卫星抢救工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
立了故障调查委员会和审查委员会,就故障性质及故障原因
开展调查工作。目前,公司已收到卫星制造商出具的故障调
查情况报告,判定中星 18 号卫星系由于整星掉电导致遥测
异常。经过多方全力抢救,截至本公告日,未能与中星 18
号卫星建立有效连接,后续与卫星建立连接的可能性很低,
即使重新建立连接,卫星也不具备正常通信服务能力。
    二、保险理赔进展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是基
于建设卫星项目开展的,由于航天产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卫星项目建设中存在卫星发射失败或发射后卫星工作异常
的风险,该风险属于航天发射和卫星运营的行业特点,公司
通过购买发射保险的方式防范相关风险,是国际卫星通信行
业通行的做法。关于卫星发射失败或在轨出现重大故障的风
险,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进行充分
披露。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中星 18 号卫星符合发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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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单条款下的全部损失情况,公司已向中星 18 号项目保险
首席承保商提交损失证明,损失证明中提出的损失为全部损
失,损失金额为发射保险保单全部保额,该保额可覆盖中星
18 号卫星项目的全部投资额。关于理赔进展,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三、对经营业绩和业务开展的影响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后续理赔工作,最终理赔结果
以保险商正式确认为准。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公司认为,通
过发射保险理赔后,如果获得全额赔付,公司不会产生投资
净损失,无需计提减值准备,也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星 18 号卫星属于公司新增卫星资源,中星 18 号卫星
的异常情况,不影响公司其他在轨卫星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开
展,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日常业务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四、后续安排及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正在对后续卫星资源建设项目进行统筹优化,将中
星 18 号的资源覆盖分解到原计划建设的 2-3 颗卫星中进行
实施,并对加快研制进度向卫星制造商提出了要求。获得保
险赔付款后,公司将对保险赔付款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确保保险赔付款用于后续卫星资源建设项目。
    中星 18 号卫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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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合同条款,继
续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中星 18 号卫星相关款项。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合理性出具专项意见,请投资者关注后
续公告。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中星 18 号卫星后
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
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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