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性 往来。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 我们将继续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予 以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