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07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 A 座 21 层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中国卫通 2020 年年度报告 √
2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中国卫通 2021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
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 √
6
易预计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
7 √
机构的议案
8 中国卫通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9 中国卫通关于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1 关于中国卫通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2.00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1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1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2.04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12.05 发行数量 √
12.06 限售期 √
1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12.08 上市地点 √
12.0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1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13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4 关于中国卫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
15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
16
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 √
17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18 √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18 及其所有子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6、议案 7、议案 9、议案 10、
议案 11-18 及其所有子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议案 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
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98 中国卫通 2021/5/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4 日—5 月 26 日(工作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 A 座 21 层证券
事务部。
(三)邮政编码:100086
(四)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上
海证券(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
人必须持有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证
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见附件 1)。股东也可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85601、62585605
传真:(010)62586677
联系人:赵猛、张凌轩
邮编:100086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中国卫通 2020 年年度报告
2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中国卫通 2021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
6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
7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中国卫通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中国卫通关于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9
交易的议案
10 中国卫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中国卫通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1
条件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12.00
的议案
1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2.04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12.05 发行数量
12.06 限售期
1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12.08 上市地点
12.0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13
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14
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15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16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中国卫通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18 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