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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卫通:中国卫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16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7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5 号中国
   卫星通信大厦 A 座 21 层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02,419,5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90.060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忠宝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公司董事李海东、吕
廷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公司监事刘富友因工
作原因未能参会;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静伟出席了会议,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票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数
       A股      3,602,390,572       99.9991 28,200     0.0007     8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关于选举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1                  10,028,120             99.7116   28,200     0.2803     800   0.0081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为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

         律师:李阳阳、王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
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