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太公司为关联方亚太星联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太公
司为关联方亚太星联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通”、“本
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
要求,对中国卫通控股子公司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太通信”)为关联方亚太星联卫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星联”)
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亚太通信为中国卫通控股子公司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卫星”,股票代码:01045)的全
资控股子公司。2021 年,亚太通信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五院”)、
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香港”)及中国运载火箭
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火箭研究院”)订立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出
资设立合资公司亚太星联,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其中亚太通信参
股 20%。亚太星联主要运营亚太 6E 卫星以向亚太地区提供卫星通信
相关服务。
按照卫星项目的整体规划,亚太 6E 卫星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美
元(含项目研制、公司运营成本和建造期间的贷款利息),其中 20%
(3,000 万美元)由公司注册资本金承担,剩余 80%(1.2 亿美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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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星联通过融资贷款方式解决。亚太星联于 2022 年 12 月与中国进
出口银行达成融资合作意向,根据融资建议书的内容要求,亚太星联
的各股东单位需要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亚太星联整体融资规模为
1.2 亿美元,亚太通信按持股比例提供其中 20%的担保,共计 2,400
万美元,约合 1.7 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亚太星联卫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31 日
注册地点:香港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卫星运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亚太星联的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单位:万港元
指标 金额
资产总计 73,546
其中:货币资金 6,221
负债总计 50,382
其中:流动负债 50,382
股东权益总计 23,164
营业收入 9
净利润 -236
股权结构: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有亚太星联 51%股权,亚太通
信持有亚太星联 20%股权,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亚太星联
20%股权,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持有亚太星联 9%股权。
投资主体 出资金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1,53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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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主体 出资金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亚太通信卫星有限公司 600 20%
中国长城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600 20%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270 9%
合计 3,000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亚太通信按股比向亚太星联提供贷款额 20%的担保,担保额度共
计 2,400 万美元,约合 1.7 亿人民币,预计担保期限最多为 10 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对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
权的费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后续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具体办理担保协议的签署事宜,具体内
容将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亚太星联四家股东于 2020 年 11 月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约定,各股东单位积极支持亚太星联以市场化的方式开展融资,如需
提供担保,则各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由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提
供担保。亚太通信拟以亚太星联向亚太通信提供不可撤销反担保为条
件,按照约定履行向亚太星联提供用于亚太 6E 卫星项目的融资担保。
亚太 6E 卫星预计于 2024 年初始提供在轨服务,鉴于目标客户印
尼 Telkomsat 已承诺卫星在轨全寿命期间的最低用量,亚太星联的现
金收入将进入稳定增长阶段。按照项目可行性分析的测算情况,亚太
6E 卫星在轨第 4 年至第 10 年的年平均现金收入约为 3000 万美元,
结合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融资条件看(3 年宽限期+7 年偿债期),
亚太星联在偿债期的偿债能力较强,违约风险较低,亚太通信实际履
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低,原则上亚太星联提供的反担保承诺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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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通信的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的银行融资条件,满
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其他合作股
东均按持股比例为亚太星联提供担保,落实股东对子公司经营发展的
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
8.6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75%。其中公司本部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额度为 7.69 亿元。公司本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15%;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亚太星联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事业单位中国空间技术
研究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的规定,亚太星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事项构
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亚太星联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亚
太星联将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担保风险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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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
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银行的融资条件,满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
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其他合作股东均按持股比例为亚太星联提
供担保,落实股东对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关于
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控股子公司
亚太通信按照持股比例向其参股公司亚太星联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
银行的融资条件,同时满足亚太星联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
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亚太星联将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卫通控股子公司亚太通信为亚太星联
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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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亚太通
信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亚太星联的日常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持续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国卫通控股子公司亚太通信为亚太星
联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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