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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2019-04-2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公司内部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能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的运行;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
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公司控制重点活动方面均建立了相关的控制制
度,并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实际部门及人员配备到
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按照各项制度规范运行,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
定的情形。
    二、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
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18 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能够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薪
酬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
商业汇票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
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即期余额不超过 3 亿元的自
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即期余额不超过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为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及苏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额
度之内给予担保之外,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
持股 5%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陆建忠、程木根、杨建平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