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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范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62。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
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2009 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 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
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67 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3025692941。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45 人,注册会
计师 92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23 人。江苏分所
共有合伙人 26 人、注册会计师 18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48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业 务 收 入 148,340.71 万 元 , 其 中 审 计 业 务 收 入
122,444.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258.80 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68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 (其中江苏
分所为 15 家),审计收费总额 7,651.80 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4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博元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
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
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 10 民初 125 号】。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扬州市
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传唤 2020 年 2 月
20 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14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1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
(601700.SH)、赛福天(603028.SH)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喆先生,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风范股份(601700.SH)一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
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康尼机电(603111.SH)、苏交科(300284.SZ)、
神通科技(605228.SH)等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
核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喆先生、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中兴华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10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 7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根据上述审计收费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
民币 7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中兴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中兴华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
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中兴华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在形
式上和实质上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
    本次续聘中兴华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
过,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