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6-0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郑
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6名
激励对象授予4,230万股限制性股票。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