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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1-07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 167 号郑州
   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62,868,62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36,087,3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6,781,2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9841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1.475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509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
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 A 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9 人,董事崔凯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贾浩、副总经理付奇、财务总
   监黄花、副总经理李卫平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33,704,806        96.1771 2,362,546               0.3097 20,000         0.0026
      H股           26,416,931         3.4628           364,339       0.0478
普通股合计:       760,121,737        99.6399 2,726,885               0.3575 20,000         0.002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增补
  1     非独立董事      153,188,476         98.2385      2,726,885       1.7487   20,000     0.0128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一项议案已对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夏骏律师、罗彤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