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3-2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作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为337,814.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21.58%,主要担保内容为:
一是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租赁业
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
的非关联方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回购余值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约为68,747.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9%。
二是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
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269,06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19%。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所提供的对外担保,均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求所产
生,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
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程惊雷 季丰
郭文氢 方远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