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9-0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
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煤矿
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电控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现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电控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同时引入战
略投资者持股,符合公司及电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电控公司增强资本实
力,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
公司对电控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
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程惊雷 季丰
郭文氢 方远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