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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9-02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
     进行了相关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
                                                                   上期重述金额
         原因               表项目名称          目金额                                      及金额

                                                                                      应收票据:

1. 应收 票 据 和 应 收 账   应收票据及                                                159,046,648.18 元
                                          4,149,319,052.26 元   3,455,727,430.14 元
款合并列示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3,296,680,781.96 元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并其他应收款项目列          其他应收款     835,719,560.74 元    1,089,728,773.44 元   1,089,728,773.44 元

示

3. 固定 资 产 清 理 并 入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993,727,857.51 元     835,923,888.93 元
固定资产列示                                                                          835,923,888.93 元
                                                         1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
                                                                  上期重述金额
         原因               表项目名称         目金额                                       及金额

4. 工程 物 资 并 入 在 建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678,430.16 元      23,839,845.10 元
工程列示                                                                             23,839,845.10 元

                                                                                     应付票据:

5. 应付 票 据 和 应 付 账   应付票据及                                               448,683,228.01 元
                                         5,250,343,139.23 元   5,068,624,749.88 元
款合并列示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4,619,941,521.87 元

                                                                                     应付利息:

                                                                                     7,271,760.20 元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其他应付款   1,297,596,970.37 元   1,075,811,191.30 元
                                                                                     989,545.89 元
列示
                                                                                     其他应付款:

                                                                                     1,067,549,885.21 元

7. 专项 应 付 款 计 入 长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400,000.00 元         1,400,000.00 元
期应付款列示                                                                         1,400,000.00 元

8.管理费用列报调整          管理费用      433,125,021.28 元      395,431,123.22 元     430,671,509.59 元

9.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研发费用      165,833,242.88 元       35,240,386.37 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
    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
    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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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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