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55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
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7,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 号)核准,同意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建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40,000,000.00 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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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1,320,754.72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3,432,075.48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5,247,169.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4-00025 号)。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中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已累计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 额(不包含自
项目预计投资
序号 项目 金金额(万 有资金预先投
金额(万元)
元) 入的金额)
(万元)
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
1 54,386 45,000 0
基础设施 PPP 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9,000 9,000 9,000
合计 63,386 54,000 9,000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 438,249,900 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2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
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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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
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2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
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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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
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宁波建工本次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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