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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建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材料,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徐朝辉先生、张朝君先生、吴植勇先生具备优秀的职
业素养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积极协助公司董事会及其领导下的
公司管理团队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
东提名徐朝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补选张朝君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吴植勇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董事会聘任吴植勇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梅晓鹏             张叶艺          蔡先凤               黄惠琴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