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事项的独
立意见
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及权限,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了披露。我们同意公司披露上述专项报告。
二、 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所履行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梅晓鹏 张叶艺 蔡先凤 黄惠琴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