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09-2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将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关联(连)交易事项(议案列表附后)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该等关联(连)交易系正常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连)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议案列表:
1.关于美国洛杉矶宏大广场项目股权合作所涉关联交
易的议案;
2.关于中交海西参与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项目
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公司参与
投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签字页附后)
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2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签字:
魏伟峰 刘茂勋
黄 龙 郑昌泓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