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2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议案列表附后)进行了审核。
一、关于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针对
本次董事会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议案资料提供齐备,
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就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
易及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
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
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
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彭碧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彭碧
宏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
聘任彭碧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决议作出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议案列表:
1、《关于美国洛杉矶宏大广场项目股权合作所涉关联
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中交海西参与投资福州2018-36号金山TOD
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一航局房地产公司、中交京津冀投资公司参
与投资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交易
的议案》
4、《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