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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高管2017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及《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公司高管2017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业绩考核方法、考核程序、
考核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行业水平和公司的经营状况,能够有效保
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公司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17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
    二、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针对《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议案》资料提供齐备,独立董事在
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就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连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连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连董事均
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连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交易内容是对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
免的。
    3、上述关联/连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连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