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03-1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将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中国港湾与中交产投共同投资孟加拉吉大港中国经
济工业园区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交海西与
振华重工共同参股投资厦工钢构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一公院为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所涉关连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核,认为该等关联(连)交易系正常经济行为,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连)股
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签字页附后)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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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签字:
魏伟峰 刘茂勋
黄 龙 郑昌泓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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