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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关于中国港湾与中交产投共同投资孟加拉吉大港
中国经济工业园区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交
海西与振华重工共同参股投资厦工钢构公司所涉关联交易
的议案》和《关于一公院为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所涉关连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针对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资料提供齐备,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的基
础上,审议了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下属的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关联方
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孟加拉吉大港中国经
济工业园区项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00万元美元
(折合人民币约4.69亿元)。
    2、公司下属的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
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
参股投资厦门厦工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金额为651.78万元人民币。
    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
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
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连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针对
关连交易议案资料提供齐备,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的基础
上,审议了如下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下属子的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公司下属的中交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
银行陕西分行进行 1.8 亿元项目贷款融资提供担保,贷款
金额1.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0年。
    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该对外担保暨关连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该对外担保暨关连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
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 该对外担保暨关连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
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