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进 行了审核。 经审议认为对外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 则》的要求,2019年度公司没有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