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关于中国交建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和2016-2018年任
期考核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
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关联方租赁费用的议案》
进行了审核。
    一、关于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业绩考核方法、考核程序、
考核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行业水平和公司的经营状况,能够有效保
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公司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18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中
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资料提供齐备,独立董事
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审议了如下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塞尔维亚中国
工业园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约840万
欧元。
    2.2019年度公司承租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楼的租赁费用上限由14,000万元调整到17,000万元,增加
3,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
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
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塞尔维
亚中国工业园项目公司提供4,760万欧元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此项担保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
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
定,不存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