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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0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事先收到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审阅了如下关
联交易事项:
    1. 公司拟增加与关连附属公司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天和)2020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
型及交易上限计划如下:增加2020年度中国交建与中交天和
产品购买服务类别,涉及交易上限为21亿元;增加2020年度
中国交建与中交天和产品租赁服务类别,涉及交易上限为29
亿元;增加2020年度财务公司与中交天和金融服务类别,涉
及贷款余额(含利息)交易上限为5.1亿元。
    2.公司下属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
局)、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航局)与
关联(连)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振华重工)共同投资的盐城市快速路网三期工程PPP项目
因投资总额调整需增加项目资本金。一公局集团、三航局分
别向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增资各
10,300万,该事项涉及的关联(连)交易金额为20,600万元。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理和合法的经济
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昌泓                 魏伟峰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