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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对外担保和
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放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经查阅和查询相关材料,审议如下对
外担保事项:
    公司附属广航局为对其参股的项目公司就湖北襄阳国
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一期)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为
7,020万元。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25年。独立董事就上述对
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
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
定;不存在损坏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资料提供齐
备,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审议了如下关联交易:
    (一) 公司附属四公局与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共同
投资霸州市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覆盖(南部
区域)PPP项目。四公局与关联方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
按照30%:55%:10%:4.99%:0.01%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
资28,150.57万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四公局持有项目公
司30%股权,现金出资8,445.17万元。
    (二) 公司附属四航局与西南院、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国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
资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四航局与
关联方西南院和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国业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按照33.9%:0.1%:15%:
51%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1.44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
四航局持有项目公司33.9%的股权,现金出资4,882.69万元。
    (三) 公司附属三公局向关联方东北院以100万元对价转
让眉山市东坡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项目公司0.5%
股权,并以现金形式对项目公司增资56,570.2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
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
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