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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新传媒: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1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19年任职期间,认真负责地行使公

司赋予的权利并履行义务,全面掌握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9年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并以严谨的态度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梁能先生:历任美国洛约乐大学助教授、副教授,北京大学国家

研发院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教授、副教务长、案例研究中

心主任,上海浦东新区第三、第四届政协常委,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协

会(IACMR)副会长、会长。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返聘教

授,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协会(IACMR)执行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强钧先生:历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现民二庭)书记员、

助理审判员、琼北中院经济庭院副庭长、海南高院经济副庭长、最高

法院经济庭助审员。筹备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现任北京市

众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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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靖昊先生:历任财政部会计司主任科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

  司财务部高级副经理、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国银行监事会副处长、

  北京中财金源企业咨询事务所经理,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席会计专家。现任新理财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公司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及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

  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

  决策。会议召开前,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

  认真审核,依据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

  重大事项提出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和审慎的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发表独立审核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意见事项数
 梁能         8          8        0           0           否              10
 强钧         8          7        1           0           否              10

马靖昊        8          8        0           0           否              1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

  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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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表决结果均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

权的情形。

    (二)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

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且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

事担任,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员。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及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主要成员,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对公司发展规划、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续聘审计机构、各期财

务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的选聘及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年报审

计中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科

学决策,帮助公司更好地实现规范运作。

    (三)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的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微

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

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

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积极关注

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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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我们也利用参加会议的机

会,对公司物流园项目、城市阅读空间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在此过程

中,我们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

负责人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 并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及《公

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会参与了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

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

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确定了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并重点关注

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

料并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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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2019年4月,我们在《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前,事先对关联交易对

方、交易价格等进行了核实,出具事前审查意见;董事会会议上我们

认真审议关联交易内容,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关联

交易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及时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的实施严格遵照董事会

做出的决议执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

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规定进行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董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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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公司2018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8

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具体的使用情况将予以披露(详见2020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专项公告)。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对续聘

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170万元和40万元,合计210

万元。

    (六)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

201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按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股 本

1,989,204,7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1.7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为348,110,828.98元,本年度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不派发股票股利,现金红利于2019年6月27日发放。我们对公司

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方案符合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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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保证股

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临

2019-009)和《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

我们认为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业绩预测与公司实际业绩相符,不存在发布更正公告和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高管人员的提名、聘任及薪酬情况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2019年1月21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

董事长的议案》及《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适合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的规

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

会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予以兑现,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

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

数额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

    (九)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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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

施。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和投资项目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丰富了公司

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公司

的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含下属控股子公

司),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公司

已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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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促使投资者更全面、及时、真实地了解

公司发展近况,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认为公司已经严

格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控规范的执行和

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

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2019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

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同时我们还审阅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签署了定期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

规定,保持自身独立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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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我们将本着勤勉、谨慎、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不断加强自身专业性水平的提升,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

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稳定

发展。



    独立董事:梁能 强钧 马靖昊



                                            2020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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