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 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丰富了公司投资理 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的资金 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在 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梁 能 强 钧 马靖昊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