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审核意见2020-11-1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审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和资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克文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邓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郑赤燕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胡 泳 周 峰 周泽将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