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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实施创

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因过渡性安排,过渡期内公司子公司的房屋租赁
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目前至不可撤销的剩余全部租赁期限内,公司
下属公司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总额合计约为3.05亿元。
    ●过渡期内,公司子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构成关联交
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
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关联交易类别的
关联交易总额约为0.91亿元(未经审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以
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暨涉及首发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公司在以16处自有门

                                  1
店物业的房产权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设立13家“书店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后,以16处自有门店物业的房产权及对

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资产,分为“资产包一”和“资产包二”开
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其中,“资产包一”涉及的8处自有门店(合肥安徽图书城、合

肥南七书店、巢湖新华书店、庐江书城、六安皖西书城、芜湖图书城、
安庆图书城及滁州新华书店)的全部相关权益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以
不低于国资管理部门备案通过的评估值转让给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设立的中信皖新阅嘉一期私募投资基金,最终权益受让方为资
产专项计划“中信皖新阅嘉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信
皖新阅嘉专项计划)。根据相关约定,上述权益转让完成后,原经营
上述门店的公司下属公司将拥有继续以市场价格分别租用上述8处物
业继续用于门店经营的权利,相关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拥有继续优
先租赁上述物业的权利,以用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权益转让及后续相关手续及所有事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72、
临2016-073、临2016-075)。
    2016年10月,公司经营上述门店的全资子公司六安新华书店有限
公司、芜湖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滁州新华书
店有限公司及安庆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5家下属公司)分别
与“资产包一”涉及的8处门店物业所属的项目公司(合肥阅安书店
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海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庐书店管理有限
公司、合肥阅途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贤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
肥阅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阅永书店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悦佳书

                              2
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市场价格租赁8处门
店物业用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租期自2016年10月1日至2036年9

月30日,其中第1-12年租期为不可撤销租赁期,第13-20年租期由合
同双方协商确认。
    2020年1月20日为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第一个回售行

权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按照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安徽皖
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租赁)先进行回购承接中信皖新
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再及时向第三方进行转让。皖新租赁

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因此,在过渡期内,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
司5家下属公司之间的门店物业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该项关联
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临2020-002、临2020-003)。
    2020 年 1 月 21 日,皖新租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中信皖新
阅嘉专项计划全部证券份额的转让登记手续,受让方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上述全部证券份额转让完成后,中信皖
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 8 家项目公司与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下属公司与 8 家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业务不再属于关联交易。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4)。
    由于2023年1月18日为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的第二个
回售行权日,作为过渡性安排,按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方案计划,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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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由皖新租赁先进行回购,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
权益后,再尽快向第三方进行转让。

    由于过渡性安排,在过渡期内,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的8
家项目公司与公司5家下属公司之间的门店物业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目前至不可撤销的剩余全部租赁
期限内,公司下属公司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合计约为3.05

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皖新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因过渡性安排,皖新租赁进行回购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
项计划项下的资产及权益,在过渡期内,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其项
下的8家项目公司与公司5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合 肥 阅 永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MA2N0J2493,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阅永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 合 肥 阅 新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4
91340100MA2N0J3H1D,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阅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 合 肥 悦 佳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MA2N0J1XX5,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悦佳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 合 肥 阅 庐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MA2N0J3E7W,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阅庐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5. 合 肥 阅 安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MA2N0J2A86,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阅安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6. 合 肥 阅 海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5
  91340100MA2N0J2Q9P,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阅海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7. 合 肥 阅 贤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MA2N0J468D,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阅贤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8. 合 肥 阅 途 书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100MA2N0J1P4H,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注册及办公地点
  为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炜敏,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公司股东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目前,合肥阅途书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下属公司租赁的8处门店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店面租赁面积
  门店名称              项目公司名称                       位置
                                                                             (平方米)

合肥安徽图书城   合肥阅永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与永贞路交叉口       5,549.00

 合肥南七书店    合肥阅新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金寨路南七巷 12 号         2,494.60

                                            6
巢湖新华书店   合肥悦佳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巢湖市北闸居委会东风路 320 号     1,862.30

 庐江书城      合肥阅庐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中中路 80 号   1,632.86

六安皖西书城   合肥阅安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六安市解放路 78 号          11,822.44

芜湖图书城     合肥阅海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市中山路 107 号          3,776.87

安庆图书城     合肥阅贤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大观区集贤南路 2 号安庆图书城     11,234.98

滁州新华书店   合肥阅途书店管理有限公司            滁州市南谯北路 756 号         7,967.89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设有抵押,但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的定价
      2016年10月,公司5家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分别签订了《房屋租

 赁合同》并持续执行。合同签署时各方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市
 场调查报告,同时也考虑了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综合协商确定交易标
 的金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本次交易后《房屋租赁合同》将继续执行,无需另行签订协
 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8家项目公司为出租人甲方,5家下属公司为承租人一乙方;皖新
 租赁为承租人二丙方。
      (二)租赁标的
      共8处门店物业,具体明细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三)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自2016年10月1日(起租日)至2036年9
 月30日,其中第1-12年租期为不可撤销租赁期,第13-20年租期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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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第12年租期到期之前,需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
是否续租第13-20年的书面文件。如乙方续租,租金按照约定标准支

付;如乙方未续租,则由丙方按照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自2028年10月1
日起承租租赁物至2036年9月30日。
    (四)租金

    租金费用根据市场化租金水平确定。目前至不可撤销的剩余全部
租赁期限内,公司下属公司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总额合计约为3.05
亿元。

    (五)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并于每个自然年度末月10日之前一
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本年度房租。
    (六)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公司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以确定的价
格租赁相关物业,能够获得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保证公司业务的持
续稳定经营。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皖新租赁承接中信皖新阅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仅是过渡
期的安排。目前,皖新租赁正在积极与意向受让方就承接中信皖新阅
嘉专项计划项下资产及权益事项进行商谈,待完成资产及权益转让事
项后,公司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之间的租赁事项将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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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其
他6位非关联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对该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安排,公司通过签署长期租赁合同,能够获得稳定的优质物业资源,
确保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经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
价客观、公允,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所采取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确认本次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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