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4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8-06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
年11月23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
名,实际出席13名,其中,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
书面委托王立国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小林董事、
何海滨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李晓鹏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葛海蛟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葛海蛟先生为本行行长。葛海蛟先生的行长任职
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
行长任职资格后生效。葛海蛟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1。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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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二、《关于确定葛海蛟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提名葛海蛟先生为本行董事
候选人,葛海蛟先生的董事职务将自本行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董事且其
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葛海蛟先生的声明
请见附件2。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
议案。
三、《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四、《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核定投资额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第三、四项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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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第三、四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
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行独立董事同意
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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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葛海蛟先生简历
葛海蛟先生自 2018 年 11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
1
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 。199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
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
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
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
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
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
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
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
葛海蛟先生担任的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正在履行相关任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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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130 条的要求,
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董事
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光大银行董事,并就相关事项声明
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人所担任职务(包括专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兼职)不存
在导致本人不得兼任商业银行或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当选为光大银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
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声明人:葛海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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