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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A股、H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9-02-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9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普通股股票代码:A股601818、H股6818
      优先股股票代码:360013、360022




                    北京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提问
五、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六、选举监票人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八、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九、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网络投票:
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1)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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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文件目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一、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
二、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
三、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
宜的议案..............................................8
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10
五、关于乔志敏先生辞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情况报告.................................12
六、关于谢荣先生辞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情况报告...................................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
案
一、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4
二、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
宜的议案.............................................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
案
一、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6
二、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
宜的议案.............................................17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
一、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8
二、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
宜的议案.............................................19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2019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其 2018 年审计工作进行
评价,现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
审计工作评价及 2019 年续聘事宜报告如下:
    2018 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继续担任本行外部审计师,从财
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两个方面开展工作。本行依据《中国光大
银行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评价办法》有关规定,从审计工
作计划和方案、审计实施及审计报告三个方面,十四个具体评价
指标,对安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全面量化评价,总体满意
度较高。
    基于本行对安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结果,考虑到外
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 2019 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为本行境外审计机构,进行本行 2019 年审计工作。2019 年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950 万元(含代垫费及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8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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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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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已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拟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简称“本次优先股发行”)。根据
前述议案,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24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
    鉴于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到期,为确保有序推动本次优先股发行,需要由本行股东大会
延长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延长 24 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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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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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已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拟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简称“本次优先股发行”)。根据前
述议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相关授权期限
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
    此后,为确保本次优先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本行
已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该
等重新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
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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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鉴于本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优先股发行的授权将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到期,为确保有序推动本次优先股发行,需
要由本行股东大会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重新授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优先股试点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
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
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
根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实际情况,向本行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
授权。具体授权的内容和范围与本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
案》相关内容一致。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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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四: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完成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和中
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分别发行 42.00 亿股 H 股股票和 16.10 亿股
H 股股票,合计发行 H 股普通股 58.10 亿股。
    本行于 2017 年 3 月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 6 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股数为 170,354 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过非公开发行 H 股及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后,本行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52,489,265,354
股和优先股 300,000,000 股,其中境内上市股份的股东持有普通
股 39,810,529,854 股 ,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股 东 持 有 普 通 股
12,678,735,500 股 , 境 内 发 行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持 有 优 先 股
300,000,000 股。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及当地相关工商登记的程序要求,现
提请股东大会确认本行注册资本增至 52,489,265,354 元,并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注册资本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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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第二十条修改为:
    “第二十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审查决定,本行可以
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52,489,265,354 股,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
时向发起人发行 2,800,000,000 股,约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的百分之五点三三。”
    2、第二十一条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本行共计发行普通股 52,489,265,354 股和
优先股 300,000,000 股,包括 12,678,735,500 股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约占本行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四点一五,向
境内社会公众发行的 39,810,529,854 股的境内上市股份,以及
境内非公开发行的 300,000,000 股的优先股。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 行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52,489,265,354 股和优先股 300,000,000 股,其中境内上市股
份的股东持有普通股 39,810,529,854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
东持有普通股 12,678,735,500 股,境内发行的优先股股东持有
优先股 300,000,000 股。”
    3、第二十五条修改为:
    “ 第 二 十 五 条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2,489,265,354
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
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报批和工
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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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五:


  关于乔志敏先生辞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由于任期已满六年,本行独立董事乔志敏先生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职,辞去其担任的本行独立董事、董
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
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批准乔志敏先生的辞职申请。在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前,乔志敏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职
责。
    乔志敏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事项需
要通知本行股东或债权人。
    本行谨对乔志敏先生在其任期内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报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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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谢荣先生辞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由于任期已满六年,本行独立董事谢荣先生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职,辞去其担任的本行独立董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批准谢荣先生的辞职申请。在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前,谢荣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职责。
    谢荣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事项需要
通知本行股东或债权人。
    本行谨对谢荣先生在其任期内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报告。




                                   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 A 股股东:
    本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二。




                                    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 A 股股东:
    本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三。




                                    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 H 股股东:
    本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二。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 H 股股东:
    本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三。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延长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优先股股东:
    本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二。




                                 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9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优先股股东:
    本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三。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