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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9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3

月28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
实际出席14名,其中,李晓鹏董事长、蔡允革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
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葛海蛟董事1、王立国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6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李晓鹏董事长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本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葛海蛟董事为会议主席并主持
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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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鹏董事长、蔡允革董事均委托葛海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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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 2018 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 3,316,815.55 万元为基

数,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331,681.56 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
照风险资产 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 170,161.01 万元。

    3、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 145,000.00 万元。
    4、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民币 1.61 元
(税前)。以本行截至 2018 年末已发行股份 5,248,926.54 万股计算,
现金股息总额共计人民币 845,077.17 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
本行股东净利润的 25.11%。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
际派发的现金股息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
    5、2018 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行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

行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审议 2018 年年报及摘要(A 股)、2018 年年报及业
绩公告(H 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 2018 年 A 股年报、年报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2
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A 股年
报摘要亦登载于 3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本行 2018 年 H 股年报、业绩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资本
管理政策及并表管理政策重检修订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风险偏好执行情
况及 2019 年风险偏好设定建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具体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及 本 行 网 站
(www.cebbank.com)。


    八、《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
回避。


    九、《关于为关联法人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核定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
回避。


    十、《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
回避。


    上述第八至十项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八至十项议案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

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
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十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

(www.cebbank.com)。


    十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
(www.cebbank.com)。


    十三、《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政
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十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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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无固

定期限资本债券。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聘请 2019-2021 年度董事会 A 股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本行 2019-2021 年
度董事会 A 股法律顾问。


    十八、《关于聘请 2019-2021 年度董事会 H 股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高伟绅律师行担任本行 2019-2021 年度董事会 H
股法律顾问。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本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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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内地、香港两地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全权处理与筹备、
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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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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