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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1-13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三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
  1                                          √                  √
        赠支持定点帮扶的议案
        关于确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2                                          √                  √
        司 2020 年度原监事长薪酬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银中先生为中国光大银
  3     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       √                  √
        监事的议案



                                 2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本行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特别决议议案:无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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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股东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

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18       光大银行        2021/11/26

    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1)、身份证
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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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
记(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 3)。
    (二)H 股股东登记手续

    详情请参见本行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向 H 股股东另
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事先办理登记
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
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和/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 1015 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中国光
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话:010-63636388
    传真:010-63636713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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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按其自己的意见行使表决
权。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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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支持定
  1
         点帮扶的议案
         关于确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2
         年度原监事长薪酬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银中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
         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8
附件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填写)                                      邮编: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户号码

                           电
联系人                                   传真
                           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二)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

式送达本行(传真:010-6363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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