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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石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5 号北京塔里木石油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5,067,584,32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46,976,238,17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8,091,346,1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4.726673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0.30567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4209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刘跃珍先生主持。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2 人,董事焦方正先生、段良伟先生、林伯强先生、
   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和西蒙亨利先生因新冠疫情影响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1 人,监事徐文荣先生、张凤山先生、姜力孚先生、
   王亮先生、付锁堂先生、李家民先生、刘宪华先生和李文东先生因新冠疫情
   影响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恩来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戴厚良 155,064,200,064     99.997818 是
1.01      为公司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李凡荣 155,071,126,302   100.002284 是
1.02      为公司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吕波为 154,647,622,041     99.729175 是
1.03      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选举董事
1.00     的议案
         关于选举戴厚    92,888,687      98.9240
1.01     良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凡    92,868,275      98.9022
1.02     荣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吕波    92,857,678      98.8909
1.03     为公司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吴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