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13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2020- 03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5 号北京塔里木石油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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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管道重组交易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黄永章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进行董事选举议案的表决,应选出
的董事人数在二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因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一名
董事,且只有一名候选人,故不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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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 7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布的《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0-03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临 2020-030),以及公司将不迟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2 项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关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管道重组交易的议案》,鉴于国家石
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两名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管网集团是中国石
油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中国石油集团不属
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股东,因此其无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7 月 24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管道业务及资产对外投资及出售的公告》(临 2020-032),以及公司将不迟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既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
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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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凡 2020 年 9 月 17 日(星期四)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上 的
A 股及 H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公司将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星期六)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
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H 股股
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57 中国石油 2020/9/17
(二)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
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监票人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至 16 时 ,将下
述登记文件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5 号北京塔里木石油酒店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 A 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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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
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 A 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
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至 16 时 ,以
传真、信函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的复印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局进行登记;
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要求见下文)。
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
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8 时 30 分前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办理进场登记。
(三)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
的代理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
任的代理人签署。如书面授权委托书由委任者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此代理人签
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四)A 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及经
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
公司董事会秘书局方为有效。
(五)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见附件一),应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星期二)或该
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8610)6209 9557)交回公司董事
会秘书局,地址为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C 座 0610 室
(邮政编码 100007)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中国石油大厦 C 座 0610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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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吴恩来
电话:(8610)59986687
传真:(8610)62099557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天,股东(亲自或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于本通知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李凡荣先生担
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刘跃珍先生、吕波先生及焦方正先生担任非执行董
事,由段良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梁爱诗女士、德地立人先生、西蒙亨利先
生、蔡金勇先生及蒋小明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
附件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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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601857)
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以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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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8610) 6209 9557)交回公司董事会秘书
局,地址为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C座0610室
(邮政编码100007)。
3、 如股东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
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
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
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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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601857)
二零二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 时在中国北京
市朝阳区北沙滩 5 号北京塔里木石油酒店举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召开的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
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管道重组交易
的议案
2 关于选举黄永章为公司
董事的议案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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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
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及其续会结束时止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A股股份。
3、请填写受托人,如未填写,大会主席将被视为受托人,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
出席并投票,委派超过一名代表的股东,其中只能一名代表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
签署本表格并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地
址为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C座0610室(邮政编码100007)方
为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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