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 2020-04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5 号塔里木石油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1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784,168,16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48,476,621,9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307,546,2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4.571818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1.12546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463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李凡荣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5 人,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刘跃珍先生、焦方 正先生、独立董事德地立人先生、西蒙亨利先生、蒋小明先生因故不能到 会; 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7 人,监事付锁堂先生因故不能到会; 3、公司财务总监柴守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签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协 议及申请更新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56,725,066 91.371812 137,549,012 8.627642 8,700 0.000546 H股 3,655,965,768 57.961775 2,651,570,479 42.038066 10,000 0.000159 普通股 5,112,690,834 64.702625 2,789,119,491 35.297138 18,700 0.000237 合计: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吕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8,471,156,214 99.996319 5,465,100 0.003681 600 0.000000 H股 5,874,945,449 93.141536 417,151,548 6.613531 15,449,250 0.244933 普通股 154,346,101,663 99.716982 422,616,648 0.273036 15,449,850 0.009982 合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签 1,456,725,066 91.371812 137,549,012 8.627642 8,700 0.000546 公司与中 国石油集 团及共同 持股公司 持续性关 联交易协 议及申请 更 新 2021-202 3 年度持 续性关联 交易上限 的议案 2 关于选举 1,588,817,078 99.657169 5,465,100 0.342794 600 0.000038 吕波为公 司监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作为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未计入该项议案表决结果。 2、议案 1、2 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吴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