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与中油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油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的原则,定 价公允,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存放于中油财务公司的资金风 险,能够维护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与中 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梁爱诗 德地立人 蔡金勇 蒋小明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