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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特: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2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
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下同)407,314,716.31 元和
410,925,962.37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建议,以 2018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268,877,487.83 元为基数,按法定比例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共计 26,887,748.79
元。
    综合考虑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近期资金需求等因素,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9
年 2 月 15 日首次 A 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 1,9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87,750,000 元人民币,扣
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
港币支付。
二、 公司 2018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原因说明
   公司 2018 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上游原料,其强度、透光率等直接决定了光伏组件
的寿命和发电效率,是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因此光伏玻璃行业是光伏
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光伏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息息相关。
    在全球气候变暖、人类生存环境恶化、常规能源短缺并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势
下,光伏发电技术普遍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全球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迅
速扩大,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显著降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许多国家将太
阳能作为重要的新兴产业。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
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和 EPC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随着光伏行业的持续发展,为保持公司的技术、生产规模等方面优势,公司
将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生产线扩产等投入。结合行业发展整体状况、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及未来长期战略目标,公司仍需资金支持以促进自身的快速发展,使
销售规模和利润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的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2%、14%和 12%,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日常运营发展等,保障公司
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
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虽低于 30%,但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
虑到了公司现阶段项目建设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
求与未来发展投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
合理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