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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特:关于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5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股份总数 1,95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52,650,000 元。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8 月 26 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一、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1、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1,419,486.90 元。

   2、董事会拟 2019 年 2 月 15 日首次 A 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 1,9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
民币 52,650,000 元,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
以港币支付。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公司 2019 年
上半年实际运营情况和 2019 年全年经营业务预测做出的客观判断,既保证了公
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9 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预披露的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须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