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4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或“发行人”、“公司”)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国泰君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 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福莱转 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 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 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5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 1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 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国泰君 安包销。 2、当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 A 股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 国泰君安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45,000 万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包销基数为 145,000 万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 为 43,5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 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 数合并计算。 福莱特本次公开发行 14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 上申购工作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结束,现将本次福莱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 下: 一、总体情况 福莱转债本次发行 145,000 万元(145 万手)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1,000 元/手),本次发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2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次福莱转债发行总额为 145,000 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福莱转债共 1,347,187 手,总计 1,347,187,000 元,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92.91%。 (1)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1,113,817,000 元(1,113,817 手);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福莱转债总计为 1,113,817,000 元(1,113,817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6.81%,配售比例为 100%,具体情况 如下所示: 有效认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手) (手) 1 阮洪良 424,420 424,420 2 阮泽云 338,614 338,614 3 姜瑾华 313,063 313,063 4 赵晓非 4,637 4,637 5 陶宏珠 12,403 12,403 6 陶虹强 14,884 14,884 7 姜瑾兰 5,796 5,796 合计 1,113,817 1,113,817 (2)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 东优先配售的福莱转债为 233,370,000 元(233,370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6.09%,配售比例为 100%。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福莱转债为 102,813,000 元( 102,813 手), 占本次 发 行总量的 7.09%, 网 上中签率为 0.00192354%。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 3 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5,344,976,022 手,即 5,344,976,022,000 元,配号总数为 5,344,976,022 个,起讫号码为 100,000,000,000-105,344,976,02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5 月 28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 摇号结果将在 2020 年 5 月 29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 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 手(即 1,000 元)福莱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中签率/配售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类别 比例(%) (手) (手) (元) 原无限售 100 233,370 233,370 233,370,000 条件 A 股股东 原有限售 100 1,113,817 1,113,817 1,113,817,000 条件 A 股股东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0192354 5,344,976,022 102,813 102,813,000 合计 - 1,450,000 1,450,000,000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福莱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摘要》、《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 1999 号 电 话:0573-82793013 4 传 真:0573-82793015 联 系 人:阮泽云、吴余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7 楼 电 话:021-38676888 传 真:021-6887633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8 日 5 (本页无正文,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本页无正文,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