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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特:关于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88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5 元(含税)。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8 月 4 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一、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1、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 460,806,218.32 元。
    2、董事会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5 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127,049,000.00 元,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
以港币支付。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
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公司 2020 年上半
年实际运营情况和 2020 年全年经营业务预测做出的客观判断,既保证了公司的
稳定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
的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预披露的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须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