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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2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公司考虑了目前实际经营情
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
资金投入需求。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19,919,326.43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人民币 1,401,607,683.5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47,656,457.44 元
后,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 1,353,951,226.12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862,201,037.65 元,扣除 2020 年期末分配的现金股利人
民 币 321,928,988.10 元 , 截 至 2021 年 末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894,223,275.67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事宜等
因素,为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更好的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等各种因
素后决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 2021
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的要求,现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是未来全球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光
伏发电作为最具经济性的清洁能源,随着“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将加速取代
传统化石能源,完成从补充能源角色向全球能源供应主体的转变,行业也将迎来
更快发展阶段,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预测,到 2030 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
有望达到 1,721GW,到 2050 年将进一步增加至 4,670GW,发展潜力巨大。
    光伏玻璃作为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是太阳能发电机的重要组成部
分,受益于光伏产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双玻组件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光伏玻璃行业
呈现稳定增长趋势。根据 Global Industry Analysts 的研究报告,全球太阳能光伏
玻璃市场在 2020 年估计为 76 亿美元,预计到 2027 年将达到 447 亿美元的市场
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 28.8%,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
需储备充足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和新项目的投建,进一步巩固和提
升公司在行业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
    (二)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1、近年公司发展迅速,在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目前正有续推进安徽生产基地三期、四期项目和嘉兴两座日熔化量分别
为 1200 吨的光伏玻璃窑炉的建设进度。
    预计上述在建项目 2022 年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
    2、公司正积极推进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的发行事宜
    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的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0%、29%和 17%,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
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 2021 年年度
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 A 股可转债事宜等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和投资者回报而制定,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 2021 年年度
监事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
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 A 股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
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拟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14:00-15: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站”(网址: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形式召开 2021 年度
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
者进行充分交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为: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