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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10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30 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特定股东陶虹强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15,4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7177%(四舍五入后);特定股东孙利忠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1,0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78%(四舍五入后)。
         上述股份合计共 16,435,000 股,占总公司总股本的 0.7655%(四舍五入后),
     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公司特定股东陶虹强先生、孙利忠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合计不超过 2,8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27%(四舍五入后);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不变。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陶虹强        5%以下股东         15,408,000       0.7177% IPO 前取得:15,408,000 股
孙利忠        5%以下股东          1,027,000       0.0478% IPO 前取得:1,027,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陶虹强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1/1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600,00   0.1211%                         2023/7/11      格                       金需求
                                过:2,600,000 股
          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600,000 股

孙利忠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1/12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50,000    0.0116%                         2023/7/11      格                       金需求
                                过:250,000 股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5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特定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陶虹强先生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下特定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先生之表弟,作出如下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孙利忠先生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下特定
       股东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
       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
       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2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
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此外,本次减持股份的公司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均承诺:在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①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
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
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 6
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
定;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
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
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
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
况。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
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3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陶虹强先生、孙利忠先生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陶虹强先
   生和孙利忠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
   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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