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3-30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
股股东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等关联方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386.76亿元,其中对外担保45.17亿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341.59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
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41.0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二、关于对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自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发行A股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来,能够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
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担保安排的
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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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立新
程念高
魏伟峰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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