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经初步评估,预计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的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净利润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同期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净利润增长140%至180%,主要是由于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严重,可比期间基数低。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为根据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的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获得之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并非基于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作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细阅本公司将于2021年8月末刊发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谨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经初步评估,预计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的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7.5亿元至人民币13亿元之间,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同期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净利润将有所减少,主要由于本公司部分企业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心区域,以及本公司相关业务受疫情管控影响导致项目进度滞后,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核的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净利润出现亏损所致。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为根据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的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获得之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并非基于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作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细阅本公司将于2020年8月末刊发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谨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经初步评估,预计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亏损0至人民币3.5亿之间,较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将大幅减少,主要由于本公司部分企业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心区域,以及本公司相关业务受疫情管控影响导致项目进度滞后所致。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目前可获得之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并非基于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作出。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财务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将于二零二零年四月末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