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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能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2022-04-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张学孔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项目保荐代表人:党仪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项目保荐代表人:骆毅平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项目保荐代表人:黄涛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
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57号文),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
建”“上市公司”)新发行11,670,767,272股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换股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之发行价格
为1.96元/股,均系为换股发行,无募集资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国能建换股吸收合并的
保荐机构,负责中国能建A股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对中国能建A股股票发行后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上市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1年9月28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
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中国能建规范
运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报告如下:
                                                                         1
    (一)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中国能建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非执行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等各项规章制度。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中国能建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
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中国能建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
事前事后查阅,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
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认为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中国能建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
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于2021年12月30日分别出具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关联方债权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关于中国
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司
自A股上市以来,已经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
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并遵照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未披露的
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四)现场检查工作安排

    保荐机构于2022年3月25日对中国能建进行现场检查,全面核查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各方面内容。现场检查结束后,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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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相关承
诺,无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中国能建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
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
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
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

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中国能建未发生应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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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学孔                党仪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骆毅平                黄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