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1